延安市召开全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会议2020-12-02 04:49
4月10日,延安市开会全市实施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会议。会议通报了全市企业污染防治现状,决定部署了全市实施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。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孙矿玲参加并讲话,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出席会议。孙矿玲认为,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20年坚持不懈前进退耕还林,山川大地构建由黄变绿的历史性改变;了解前进大气污染管理,“圣地蓝”沦为一张靓丽名片;全面增强企业监管,深化污染源管理,全市的洗手文明井场(矿井)建设标准,被全省乃至全国推展。她特别强调,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和最重要参与者,各级各涉及部门和行业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更进一步具体目标,强化措施,环绕环保主体责任,持续作好自查自纠;环绕治污设施建设,减缓前进水污染管理;环绕自燃锅炉拆改,减缓前进大气污染管理;环绕洗手文明创立,减缓前进绿色矿山建设;环绕危险废物安全性处理,减缓前进土壤环境安全性;环绕污水处理许可制度,深入开展清扫整顿工作,贯彻遵守生态环保主体责任。